各校外教学点、各位学生: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41号)、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(远继教〔2018〕4号)、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收费及结算管理办法(修订)》远继教〔2024〕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,学院即将启动欠缴学费学生的学籍清理注销工作。
本学期学生的欠费数据统计截止至2024年3月11日,现将名单(见附件)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31日(公示期满视为送达)。
在公示期内如有学生进行补缴学费请与学院学费管理李老师联系027-67883141,公示期满后,学院将不再收取这些学生的学费,并对欠费学生进行学籍清退和注销工作。学籍清退学生将无法进行一切教学活动,请各校外教学点老师务必通知到相关学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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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3月11日